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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评析

高考新名词:农村专项计划

时间:2013-03-12 16:30:55 信息来源: 点击:

      关于专项计划可分为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三种,这三类渠道定向招收农村娃,使一些地区的农村考生将有更多机会进入重点高等学府深造学习。
      1)国家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高校、地方211院校等为主的本科一批高校实行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2)高校专项计划: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各学校招生计划一般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3)地方专项计划:是由地方重点高校(本省)实施的招收本地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按照政策规定,三类专项计划招生范围有所不同。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则由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招生对象一般为应往届农村考生。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是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的一项专项计划,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单独编列招生计划。专项计划由国家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规模,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本省(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省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提出年度分专业计划需求建议。教育部根据需求建议,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安排分省计划数量,有关高校按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省级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综合平衡本省贫困地区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补征志愿的考生条件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按补征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